2009-07-10

we are what we sell

projector
【名詞】
1. 設計者;計劃者
2. 投射器
3. 放映機;放映師

是的,這就是投影機的英文說法,它同是也有設計者、計畫者的含意。我經常在想,公司的核心價值是甚麼?不是低價的視聽產品,不是名聲響亮的品牌,而是我們的規劃,我們針對每個客戶給的獨一無二的計畫。

常常看到我們的業務經理在做一些奇怪的事,比如有一次他畫了一張怪圖,他說那是根據某位學校老師要求,自己畫出來給工廠依樣製作、用來移動投影機的資訊架;我也聽過他在訂購壓克力板,原來是要把掛在川堂當資訊看板的電漿電視包覆起來,幫電視穿雨衣就對了。


穿雨衣的電漿電視

這些過程都很有趣,我們也一直認為客戶機車的要求是我們成長的動力。但我不喜歡的是,還在規畫尚未簽約時期,有些客戶會把我們花了一、二週來回奔波,跟對方溝通討論過後的規劃方案,一股腦地拿給其他競爭廠商看,用以脅迫大家降低價格。
(劇情模擬:客戶把A的規畫拿去跟B說,欸,人家會做這個耶,你會嗎?然後B拿到規劃了,當然也說沒問題,然後客戶就回過頭來跟A說,欸,你這套人家B也會,而且價格比你低耶,你要不要再調整一下價格阿?)

這是為甚麼愈來愈多(平面)設計師拒絕比稿,尚未簽約前的提案與規劃,應該也是智慧財產的一部分,理應受到客戶的尊重。如果客戶理直氣壯的說,一樣的東西當然要花便宜的價格購買,那試問,花便宜的價格能買到這些規畫嗎?這樣算是在瓢竊A的想法,然後請B製作生產,跟盜版DVD、仿冒LV包有甚麼不同?更糟的是,由B去施作A的想法,經常是畫虎不成反類犬,原本很棒的規畫根本無法做到位,因為那不是他自己生出來的孩子呀。

我把我的氣憤說給業務經理聽,他卻悻悻然地說,這個圈子一直都是這樣玩的阿。所以我們要延續陋習,或是,有改變的那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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